中国电力报 贵州电网清理新建楼堂馆所

来源:中国电力报02版         2014年1月8日

 

        本报讯 通讯员江伟报道  “各单位新建、在建及现有办公用房要严格按照国家《党政机关办

公用房建设标准》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,不等不靠立即进行清理整改。尤其是基层供电企业,班组长及

供电所长不能单独办公用房。”2013年12月25日,贵州电网公司召开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

办公用房领导小组会议,研究新建楼堂馆所项目的处理意见。
      在办公用房、楼堂馆所整治方面,严格落实中央《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》

要求,认真执行南方电网公司《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已批准但尚

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,一律停建或缓建;2014年1月底前完成公司系统办公用房的清理、腾

退工作。
      对新建楼堂馆所限上项目,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的处理意见,监督各有关单位实施。对继续开展

建设、完善前期工作、五年内暂不开工建设、缓建和其他新建楼堂馆所限下项目,以及生产办公楼项目

装修标准,均明确了办理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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