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能源监管办积极参与省政府涉电规章制定及监管执法工作

2014年1月7日,贵州省政府颁布《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》,规范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工作。《办法》明确了贵州能源监管办对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、管理、维修和养护的监管职责。

   2013年初,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启动了《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》起草制定工作,贵州能源监管办根据监管职责,积极参与该规章的起草、征求意见和制定工作。经主动沟通协调,正式颁布的《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》充分考虑了国家能源局有关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监管的基本要求,实现了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家能源局监管要求的有效衔接。


   《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》自2014年3月1日施行。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《办法》的规定,认真履行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监管责任,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,确保工程质量和电网安全,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,积极服务民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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